系所公告
「工商學生清寒獎學金辦法」
一、本辦法就符合資格之一○六學年度第一學期在學學生,且經 貴學系師長推薦申請者,擇優錄取核發獎學金。
二、申請收件截止日為民國106年10月15日。(掛號郵寄郵戳為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