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所公告
1. 評分表請指導老師於106年1月13日(五)前擲交各班任課老師
2. 依98下學期3月5日期初系務會議決議分數總分比例如下:
指導老師評分佔60%,期末展示成績佔20%,任課老師評分佔20%,
並請叮嚀同學依系務會議決議下學期未出席展示者,任課老師以「給0分為原則」
3. 專題成績上限評訂原則:
(1)世界性或全國性校外競賽獲獎-100分
(2)校內優良評審獲獎-95分
(3)參與系上期末展示-90分
(4)未參與系上期末展示-80分
4. 本年度專題封面顏色:
5. 本年度期末專期展示將106/1/16(一)舉行,請各位任課老師準時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