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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秋季班「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」暨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申請

2019-02-19

系所公告

2019年秋季班「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」暨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申請 說明: 一、  本次申請分為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」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部分,可合併或單獨申請,請務必詳閱各項說明。 二、  本校2019年秋季班赴境外研修校級姐妹校交換學校共計9國47校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甄選簡章如附件1,申請相關表格如附件2至5,請詳閱簡章相關規定,另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獎學金者,請另詳閱附件6至7。 三、  交換學校資訊持續更新中,詳見以下連結(請複製以下連結貼上使用)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HFWTfUiegAxUECdYceh3M4CVy1h3l71j?usp=sharing 四、  申請至中國大陸、港澳地區交換者,及非本國籍者無法申請教育部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,無須檢附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。 五、  下列本國籍人員可僅申請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(均不含中國大陸、港澳地區),無需申請2019年秋季班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: (一)已申請或欲申請院、系級2019年秋季班交換學生或雙聯學制者。 (二)規劃於2020年春季出國交換者,可預先申請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。 六、  本次甄選申請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317日週日23:59:59止,請務必將所有應附文件(各用印簽名處需完成用印或簽名)於期限內(317日週日23:59:59)將所有資料「依序排列掃描成一份PDF(同時申請交換及學海者亦請合併為一份檔案)」並E-mail qaoffice02@nkust.edu.tw,以信件傳送時間為主,逾時不予受理。請於寄出時設定讀取回條,並確認承辦單位回信收件成功,如數日均未收到承辦單位回信,請務必聯繫確認收件狀況。 七、  申請案通過校內複審之後,僅代表獲得校內薦送資格及(或)申請獎學金資格,待獲姐妹校核發入學許可後,才正式錄取為交換生,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亦須待教育部公布最終結果始得確認獲獎與否。 八、  赴境外交換生業務承辦人: 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組 黃子庭先生   Tel:07-361-7141#22346    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組 馬嘉均小姐   Tel: 07‐601‐1000#31622    申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