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秋季班「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」暨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申請
說明:
一、 本次申請分為
「赴境外校級交換學生」及
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兩
部分,
可合併或單獨申請,請務必詳閱各項說明。
二、 本校2019年秋季班赴境外研修校級姐妹校交換學校共計9國47
校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,甄選簡章如附件1,申請相關表格如附件2
至5,請詳閱簡章相關規定,另申請教育部學海飛颺、
學海惜珠獎學金者,請另詳閱附件6至7。
三、 交換學校資訊持續更新中,詳見以下連結(請複製以下連結貼上使用
)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HFWTfUiegAxUECdYceh3M4CVy1h3l71j?usp=sharing
四、 申請至中國大陸、港澳地區交換者,及非本國籍者無法申請教育部「
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,無須檢附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
獎學金申請相關資料。
五、 下列本國籍人員可僅申請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(均不含中
國大陸、港澳地區),無需申請2019年秋季班赴境外校級交換學
生:
(一)已申請或欲申請院、系級2019年秋季班交換學生或雙聯學
制者。
(二)規劃於2020年春季出國交換者,可預先申請學海飛颺、
學海惜珠。
六、 本次甄選申請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
3月17日週日23:59:59止,
請務必將所有應附文件(各用印簽名處需完成用印或簽名)於期限內(3月17日週日23:59:59前)將所有資料「依序排列掃描成一份PDF檔(同時申請交換及學海者亦請合併為一份檔案)」並E-mail 至qaoffice02@nkust.edu.tw,以信件傳送時間為主,逾時不予受理。請於寄出時設定讀取回條,並確認承辦單位回信收件成功,如數日均未收到承辦單位回信,請務必聯繫確認收件狀況。
七、 申請案通過校內複審之後,僅代表獲得校內薦送資格及(或)申請獎學金資格,待獲姐妹校核發入學許可後,才正式錄取為交換生,「學海飛颺、學海惜珠」獎學金亦須待教育部公布最終結果始得確認獲獎與否。
八、 赴境外交換生業務承辦人:
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組 黃子庭先生 Tel:07-361-7141#22346
國際事務處學生交換組 馬嘉均小姐 Tel: 07‐601‐1000#31622
申請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