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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第1學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請
2023-08-01
一、系辦公室收件日期:
即日起至112/09/26(二),逾期不候,以利後續作業程序。
二、申請資格限制:
1.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2.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
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六十分以上(含)。
4.電機系日間部優先。
三、申請方式:請至校務系統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申請
並上傳符合資格之證明文件,如已送單,請自行再檢查是否有送錯單位審查。
須選填「電機工程系」,而非「電資學院」。
四、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及系統操作說明,請詳見下列網址
※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系辦公室-侯雅惠 助理,分機155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