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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勵金公告】108年度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第二梯次將於10/14(一)開放受理囉~

2019-10-01

系所公告
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通知 受文者:全校學生群組信箱 副 本:學務處諮商輔導組、全校教職員群組信箱 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文號:(108)高科大郵字第0492號 附件:初步審查資料對照表 主 旨:【獎勵金公告】108年度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第二梯次將於10/14(一)開放受理囉~請學生參閱申請事項! 說 明: 一、本校推動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:「提升高教公共性-完善弱勢助學機制」,提供學習歷程輔導獎勵助學金,以協助高教公共性學生提升多元學習。 二、申請對象: (一)具有學雜費減免資格之下列對象: 1.低收入戶學生、2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3.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、 4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5.原住民學生、6.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(二)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、新住民及其子女者 三、受理日期 期間:108/10/14(一)~108/10/25(五) 時段:上午09:00~下午17:00 四、獎勵項目與金額:
類別 第二梯次獎勵項目 108-1學期 (時間:108/7月~108/10月期間之活動紀錄) 人次 每人次 獎勵 金額 檢附文件
學習 歷程 輔導 b.申請(諮輔組)學習歷程之相關測驗診斷,具體訂定改善計畫,經審查通過,給予獎勵一次。 (每人每學期至多2次) 5   2,000元 A表B表
c.針對學習議題申請(諮輔組)心理輔導者,經2節輔導,經評估改善或成長者,給予獎勵一次。 (每人每學期至多3次) 86 1,000元
  五、申請者應注意事項 1.申請者一律繳交A表,並視申請項目和資格繳交B表或C表,並於期限內由本人親送至各校區諮商輔導組(建工、燕巢、第一、楠梓、旗津校區) 2.繳交前請核對附件一初步審查資料對照表備齊資料,以免因資料不齊全,而須重新補件送審。     六、申請限制: 1.申請人得跨校區參加活動及跨校區送件。 2.每一項目之申請皆須附相關證明,任一項所附之輔導佐證不得重複採認。 3.若於資格或活動紀錄進行偽造或變造或違反(二)之任一規定者,將追回已發給之學習輔導獎勵金。 4.當年度經費有限,各補助以收件之順序及學習表現最佳者擇優辦理,各項補助人次額滿為止,諮輔組保有修改與變更之權利。 七、初步審查資料對照表請見附檔,相關表件請參見高教深耕計畫學習歷程輔導獎勵金」區 八、各校區承辦人與送件地點
 校區 承辦人 分機 地點
建工校區 康維芬心理師 12542 行政大樓6樓
燕巢校區 王俐婷心理師 18618 行政大樓2樓
第一校區 周淑儀心理師 31246 行政大樓2樓
楠梓校區 蔡雅芸心理師 22097 行政大樓6樓
旗津校區 林孟儒心理師 25091 海事實習大樓3樓
  ※此為系統信箱,請勿直接回覆,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上表各校區承辦人,謝謝。 學務處諮商輔導組 敬啟 聯絡人:王俐婷 分 機:18618   附件一 初步審查資料對照表 (第二梯次). --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(建工校區)-諮商輔導組 07-381-4526分機:12542、125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