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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春陽助學金」及「傳愛助學金」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9.03.13(五)止

2020-03-05

系所公告

「春陽助學金」及「傳愛助學金」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9.03.13(五)止,相關申請辦法如下及附件所示 一、 春陽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: (一)本次春陽助學金申請時間3月2日至3月13日截止。 (二)公告平台:學校首頁/在學學生/各類申請/不分校區/獎助學金申請之春陽助學金申請。 (三)申請資格: 1.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。 2.前學期操性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,前學期學業成績六十分以上,研究生應達七十分以上。 3.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。 4.可同時申請春陽獎學金與生活助學金,惟於審查時僅擇一錄取。 (四)應檢附相關資料: 1.申請表。 2.繳交前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。 3.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(無則免)。 4.前一年(最新)全戶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一份。 (五)審查標準:由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。 二、傳愛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: (一)本次傳愛助學金申請時間3月2日至3月13日截止。 (二)公告平台:學校首頁/在學學生/各類申請/不分校區/獎助學金申請之傳愛助學金申請。 (三)申請資格: 1.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。 2.前一學期操性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。 3.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、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。 4.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。 5.需具有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時數認證。 (四)應檢附相關資料: 1.申請表。 2.繳交前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。 3.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(無則免)。 4.前一年(最新)全戶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一份。 5.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時數證明。 (五)審查標準:由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議。 春陽助學金實施要點 傳愛還願助學金實施要點 高科大傳愛-春陽助學金、傳愛助學金申請表單